昨日,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,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、环保部等11部门(单位)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2017年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》,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。
《通知》中要求电力、石油、煤炭等能源单位保障化肥生产企业能源需求;对于环保达标的化肥农药生产企业,允许其在春耕期间正常开工生产;要求铁路部门对化肥及所需能源、原料的运输给予支持;要求农资企业要积极适应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带来的需求变化,满足农民用肥用药需求;同时强调,加强源头治理和农资市场监管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。